关于发布2019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9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吉注协[2019]54号
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规定,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2019年9月起对全省非执业会员进行年检,现将非执业会员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2019年1月1日前,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登记管理的非执业会员均应参加本年度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履行会员义务交纳会费情况;
(三)是否具有年检不予通过的情形。
三、不予通过和暂缓年检情形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将不予通过: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行为的;
6、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的;
7、其他。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应向省注协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暂缓通过年检(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对暂缓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待暂缓年检的事由消除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另行公告。
四、提交材料及年检时间
(一)年检应提交材料
1、2019年度吉林省非执业会员年检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非执业会员身份证;
3、非执业会员证书;
4、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合格成绩单。
(二)请各位非执业会员于2019年9月2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向省注协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并办理年检手续。
(三)交纳会费。根据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要求,以及中注协关于非执业会员2019年度暂不收取会费相关要求,经省注协秘书处研究决定,本次年检,暂不收取会费。
(四)年检公告。对年检合格的,我会将在其证书上加盖非执业会员年检专用章,并在省注协网站上予以公告。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
五、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0431—88591826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080号310室省注协注册部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8月26日